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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26年4月4日10:00至2026年6月4日10:00在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户名:融安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刘华良名下所有的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东段81号保利·爱琴海11号楼1单元十六层1603号的不动产进行网络公开变卖,本次变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2025)桂0224执537号之五执行裁定书,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东段81号保利·爱琴海11号楼1单元十六层1603号的房屋。 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东段81号保利·爱琴海11号楼1单元十六层1603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20304号,房屋所有权人:刘华良,建筑面积:88.01㎡,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总楼层:33层(不含地下2层),所在楼层:16层。该变卖标的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查询结果不含税价为652365.11元,含税价为684983.37元,本院依法确定变卖起拍价为600000.00元。抵押情况:无抵押。租赁情况:无租赁。 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核实过户具体事宜;税费请到当地税务局咨询。标的物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 变卖竞价时间:2026年4月4日10:00至2026年6月4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变卖成交的,后续变卖自动取消。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期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即成交。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迟五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多人共同购买该变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先行代为垫付出让方税费,再凭缴税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应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裁定书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相关税费的缴纳材料及凭证申请退还。逾期提交的,本院将不再负责处理税费垫付相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要提前预约,预约电话,由融安县人民法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请买受人自行前往变卖标的物所在地点。 七、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融安县人民法院案件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融安县支行广场分理处,账号:206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本院变卖标的不提供贷款服务,如买受人需贷款支付成交价款的,可以自行向银行等机构咨询,以确保在尾款缴纳期限内完成支付。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责任编辑:admin) |
